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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寿福瑞安康保险组合计划产品责任介绍

2017-06-08 分享到:

投保须知

1、投保年龄:出生28日至60周岁

2、保险期间:至85岁

3、缴费期间:5年、10年、15年和20年

4、祝寿金领取年龄:60周岁、65周岁两种

保险责任

主险:福瑞安康年金保险(分红型)

生存保险金:

满一年至60岁,65岁前,每年给付3%基本保额的生存金;

祝寿金:

60岁,65岁后至84岁每年领取6%基本保额的祝寿金;

满期保险金:

85岁时按照基本保额的300%给付满期保险金;

身故保险金

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。

附加险:附加福瑞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

重大疾病保险金:

180天内,罹患合同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不计利息给付所交保费;

180天后,罹患合同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给付300%基本保险金额

特定疾病保险金:

180天内,罹患合同约定的30种特定疾病不计利息给付所交保费;

180天后,罹患合同约定的30种特定疾病给付15%基本保险金额;

一次为限、最高10万。

故保险金:

给付本附加险所交保费。

高残保险金:

18岁以下因疾病导致高残,不计利息给付所交保费;

18岁以上因其他情况导致高残,按基本保额350%给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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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瑛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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